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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科打诨] 中国同性恋研究(偶RP的发上来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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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10-24 18:2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imolly 于 2012-5-18 14:42 编辑

偶说……

中国BL研究……

嗷呜~~~~






历史悠久的同性恋  


  中国历史上虽未把同性恋抬到尊崇的地位,但其记载也是不绝于史书的。其最早的记载,是《杂说》中所谓“娈童始于黄帝”。《商书·伊训》中有所谓“三风十愆”,乱风”是“三风”之一,“乱风”中包括“四愆”,其中的一“愆”就是“比顽童”。不过有人认为这两种记载都不十分可靠,不足为据。  
  以后,《周书》的《逸周书》中有“美男破老,美女破居,武之毁也”的话,宋代的《太平御览》中则为“美男破产,美女破居”。由此看来,中国的同性恋无论如何在商代和周代已经存在了。  
  在周朝的民间诗歌中,也有许多赞美男风之词,如《诗经》中的《郑风》,“子馻”一章中有不少内容经后代学者考证,都认为是“两男相悦”之词,其它如“山有扶”、“狡童”、“褰裳”、“扬之水”等章,有“狡童”、“狂童”、“狂且”、“恣行”、“维予二人”之类的词句,可能都和同性恋有关。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上都有崇尚美男之风,记载也多了起来。墨子在《尚贤》中说:“王公大人,有所爱其色而使,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贵,皆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也。”荀子在《非相》中说:“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妖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战国策·秦策》中有一段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晋献公想进攻虞国,但怕虞国名臣宫之奇的存在,于是荀息就建议献公送美男给虞侯,并且在虞侯面前说宫之奇的坏话。这个计策实现了,宫之奇劝谏虞侯,虞侯不听,只好逃走。虞侯失去了股肱之臣,最后亡于晋。由此看来,在那个时代“美人计”的“美人”,既包括女子,也包括男子呢!




同性恋的爱与憎  



  那时宫廷内的同性恋,当然主要是统治者凭借权势,玩弄俊男,但似乎也有真正的恋情。例如《战国策·魏策》载:有一天,魏王和他的男宠龙阳君一起钓鱼,虽然龙阳君钓了十多条鱼,可是却哭了。魏王问其故,龙阳君说,因为我不过是王的一条鱼。魏王很不理解,于是龙阳君解释说,当我钓到第一条鱼时,我满心欢喜,后来我又得到更大的,于是将第一条弃之于海了。现在我受宠于君,与你共枕,位至人君,人们都敬我怕我,可是四海之内漂亮的人那么多,他们会千方百计地讨好于你,而我有朝一日也会如第一条鱼那样,被弃之于海,念及此,我怎能不哭呢?魏王说:你有这种想法,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于是颁布命令,如果有人敢在王的面前提出另一个美貌者,就要满门抄斩。这个故事很有名,以致后人称同性恋为“龙阳之好”。  
  《战国策·楚策》中的安陵君也有类似情况,他是楚共王的男宠,有人提醒他,色衰会爱弛,应该向王表态,连死也跟随他,就能得到长期的信任与眷顾。他找了一个机会和共王讲了,共王大为感动,封他为“安陵君”。所以,后来同性恋又被称为“安陵之好”。《吴下阿蒙·断袖篇》所记载的“向魋”一段就更生动了:向魋是宋恒公的男宠,位至司马,很受宠幸。有一次,向魋知道恒公之子公子佗有四匹白色的骏马,想要,恒公就瞒着公子佗,将马的尾鬣染成红色送给了向。以后公子佗知道了,大怒,派人将马取回。向魋很害怕,想逃走,恒公知道后,闭门而哭,眼睛都哭肿了。  
  当然,有不少君王的男宠并没有好下场。例如卫灵公的男宠弥子瑕私驾灵公的马车去探母病,论律要砍去双腿,灵公却赞其孝;弥子瑕吃了一口桃子,把剩下的给灵公吃,灵公又说弥子瑕多么关心他。以后弥子瑕年老色衰,灵公对他开始生厌,以上这些事都成为罪状了。(后人因此将同性恋称为“分桃之爱”。此事《韩非子·说难篇》、刘向《说苑》等均有载。)至于卫灵公和宋公子朝的关系,则充分说明了当时宫闱之淫乱。《国语·左传》载,大夫公子朝有宠于卫灵公,而他和灵公之母夫人宣姜以及灵公的夫人南子都发生了性关系。以后怕事情泄露,就勾结了一帮人作乱,逐灵公出去。后来灵公复国登位,公子朝只好和南子出奔晋国。可是卫灵公却因母亲以想念媳妇为由,把公子朝召回卫国。——这一段事实在太无耻了!  
  在春秋战国时期,在同性恋的问题上不仅是上淫下,而且有下欲淫上的事。《晏子春秋》记载:齐景公生得漂亮,有一次一个小官员一直轻佻地盯着他看,当景公发现此人是因为他生得姣美才这么看时,十分恼怒,要杀这个小官员。于是晏子劝景公:拒绝别人的欲望,是“不道”的,憎恶别人的爱慕是“不祥”的,虽然他意欲于你,但还不至于杀头,景公听后,只说:有这样的事吗?那么在我洗澡的时候,让他来抱我的背好了。另外,《吴下阿蒙·断袖篇》还提到了虽然高为贵族的襄城君,也受不住自己部属的挑逗,而与之相好。  
  这些事,都说明了在当时同性恋已成为一股风气。元代林载卿的《诚斋杂记》还记载了春秋战国时期士人阶层中潘章和王仲先从相见到相爱,情同夫妇,甚至同死的事情。他们俩合葬的墓冢后来还长出一棵枝叶相抱的树,可谓死后仍相爱如故,贞诚感天,这棵树也称为“共枕树”。从这件事看,当时社会上一般人士中也有此风,而且还传为美谈。  
  不过,在那个时期,也有批评君主们的男风的。如孔子在《论语》中说:“不有祝佗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以色于今之世!”墨子也说:“王公大人,未知以尚贤使能为政,无故富贵,面目佼好则使之,岂必智且慧哉!王公有所爱其色,故不能治百人者,使处于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处于万人之官。”



其实……偶8知道……这个……是不是……发在这里ing……嗷呜~~~

[ 本帖最后由 某ing 于 2006-10-24 20: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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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4 18:22: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k40347478 于 2012-5-7 07:09 编辑

汉代男风大盛  

  汉代的男风,可以说是始于汉高祖刘邦。据《汉书·佞幸传》记载:“高祖时则有籍孺,孝惠时则有闳孺,此二人非有才能,但以婉佞贵幸,与王同卧起。”可见汉朝从高祖、孝惠的初年起就在宫廷中刮起了这股风。“以婉佞贵幸,与王同卧起”,可见男宠程度之深。  
  汉高祖还有一件“枕戚夫人”的事。他有次生病,许多大臣都被门卫所阻,不能见他。樊哙不顾一切,强行进入,见高祖枕在太监的腿上。樊哙泣而劝谏高祖要警惕,不要重蹈秦二世时赵高祸国之事。高祖还笑他过于敏感,并笑称这个太监是他的“枕戚夫人”。  
  汉文帝是西汉皇帝中最节俭的一个,连一件衣服也舍不得丢掉,可是,赐予及花费在他的男宠邓通身上的,可谓后无来者。有一次,文帝命一个有名的相士给邓通命相,相士说邓通会贫而饿死。文帝怒曰:能使邓通富贵的只有我,他怎么说你会饿死呢?于是赐蜀郡的严道铜山给邓,使他享有铸钱币之权,于是“邓氏钱布天下。”人们都知道,经济是社会的命脉,货币流通额的多少及价值轻重,对社会生活影响极大,所以历代铸钱造币之权都由国家掌握,不能落在私人手中,但文帝竟赐邓通以开矿、铸钱之权,使邓通富埒王侯,“邓氏钱布天下”,不能不说是骇人听闻。  
  有一次文帝长了一个疮,化了脓,邓通用口吮之。以后文帝试太子,叫他以口给自己吮脓,太子面有难色,文帝告诉他邓通已经这么做了,太子很惭愧,因此怨恨邓通。文帝死后,太子即位为景帝,邓通被罢免、判罪、抄家,最后真的饿死了。文帝的男宠也不止邓通一人,还宠宦者赵谈和北宫伯子,不过这两人所得远没有邓通那么多,下场也没有那么惨。  
  以后,汉武帝宠李延年,史称:“延年与上卧起,偏爱幸埒韩起。”又宠韩起,史称:“其赏赐拟邓通,常与上共卧起。”汉成帝则宠张放,史称:“与上卧起,宠爱殊绝。”可见几乎汉朝的皇帝代代如此,而且都是“与上卧起”,可见宠爱程度之深。  
  对封建帝王来说,这种同性恋是宫廷秽乱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李延年,本中山人,父生和他以及他的兄弟姊妹,皆出妻妓世家。延年坐腐刑,给事狗监。平阳公主言延年女弟善舞,荐之于帝,见而悦之,及入永巷,延年因之贵幸。延年又善歌,武帝正兴建天地祠,欲造乐诗弦歌之,延年承意造制新声乐章,极得武帝意。延年佩二千年石印,号协律尉,与上卧起如夫妇。久之,“寝与中人乱”,即与宫女们发生混乱的性关系,出入骄姿。及其女弟李夫人卒后,宠爱始弛,延年兄弟皆坐奸,族诛。  
  古人用“分桃”、“断袖”来形容同性恋,“分桃”如上一章第六节所述,出自卫灵公与弥之瑕,“断袖”之典则出自汉哀帝与董贤。  
  董贤的父亲已官居御史的高位,董贤本人聪明美貌,还有自怜的行为。汉哀帝见了他,欢喜得不得了,召他入宫,“即日征为霸陵令,迁光禄大夫。贤宠爱日甚,为驸马都尉侍中,出则参乘,入御左右。旬月间赏赐巨万,贵震朝廷,常与上卧起。”  
  董贤与哀帝如同夫妻,连放假也不肯回家一次,哀帝只好命董贤之妻进宫和董贤同住。当时,董贤一门大富大贵,妹妹被立为昭仪,称为“次皇后”,她的房子名“椒风”,和皇宫的居所“椒房”相似。董贤其他亲属都拜高官。  
  当他20岁时,哀帝就命人在自己的“万年冢”旁另筑一冢给董贤,使他们死后还能朝夕为伴。  
  有一次,董贤和哀帝午后共眠,不久哀帝有事要起床,但袖子被压在董贤身下,哀帝不忍惊醒他,就用刀把袖子割断了,这就是“断袖”这一典故的来历。董贤22岁就官拜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集“三公”于一身,“权与人主侔”。以致从匈奴来的使臣看到这么年轻的大臣,也十分惊讶。哀帝如此宠信董贤,甚至还要像尧舜禅位那样,把皇位让给董贤。大臣们为此十分惊慌,赶快劝谏。  
  董贤贵显骄恣,是汉以前宠臣所未有的,自然招致许多忌恨,这种宠信甚至还危及“刘氏江山”。所以,不久后哀帝病,董贤即被禁入宫。哀帝一死,他所有的权力即被剥夺,缴回他的大司马印,并令他在家中听候罪罚,董贤只好和妻子一起自杀。当时朝中的重臣王莽还亲自验棺。他死后全家被抄,财产有43万万之多,真是惊人。  
  男宠由于过于受皇帝宠幸,最后下场不好的似乎比比皆是。张放和汉成帝是又一个例子。张放不但身居侯爵(富平侯),他的曾祖父也官拜大司马,他的母亲也是公主之女。他因年少英俊,而且聪敏,所以为成帝所宠幸,并且将皇后的侄女嫁给他,婚礼铺张华丽,金赐赏以千万计。他除了和成帝“同卧起”外,并且经常一起出游,微行,因为受宠幸过多,引起许多贵族的忌恨,在太后面前进谮,以致太后将张放逐出宫廷,放逐至远地。成帝与张放涕泣而别,因为思念不已,常写信给张放,从未间绝。直到成帝驾崩,张放也哭泣至死。后世评论,君臣双爱之情,以此为最。  
  汉宫不仅男同性恋层出不穷,女同性恋也时有发生。宫女由于性寂寞而发生同性恋,历代都有发生,但很少记于正史。汉朝时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武帝时,陈皇后宠衰,使女巫着男子衣冠巾帻,与后寝处如夫妇,情爱弥笃。武帝开始怀疑,继而下狱究治,始知“巫女男淫”,遂废皇后于长门宫。这就是西汉时有名的“巫蛊之祸”。其实,以今日的观点看来,这实际上是一种女同性恋,而且是境遇性同性恋,其中,陈皇后扮演主体的角色,女巫扮演客体的角色。发生这类问题,很可能是由于陈皇后因失宠而产生严重的性寂寞与性饥饿,企图另辟蹊径以渲泄性欲或聊以自慰所致。


男风在民间  

  到了魏、晋、南北朝,这种风气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从春秋战国以至于秦、汉,男风主要存在于君主和贵族阶层之中,是他们淫奢生活的一个方面;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此风已扩展到了民间,成为社会上某些民众的一般性嗜好,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  
  形成这种风气和当时的政治动乱、军阀割据、民无所从的形势分不开。在这种形势下,不少人以颓废、放浪、利己的态度对待人生,“风流相放,唯色是尚”,甚至“以男为女”,又或者自形女色以求慰藉。当时男扮女装之风很盛,如魏明帝时的何晏、王夷甫、潘安、裴令公、杜弘治等,都以美男子而善敷朱粉、作妇人相见闻于世的。此外,一般豪富之家都以蓄养娈童乐伎作为“财富”的象征。如晋朝的富户石崇与王恺为了比谁富有,“以娈童为赌注,或下妻比输赢,而输赢往往以娈童几百人计,这是骇人听闻的。  
  以上这些情况,都使男风远较前代为盛。在这个时期,某些人和同性公然狎眠,不以为讳。如《北史·魏·彭城王韶传》说:“勰孙韶至北齐袭封,后降为县公,  
文宣帝——高洋——尝剃韶鬓须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以彭城为嫔御。’”这种公开现象,是以前所没有的。  
  狎昵娈童,还公开地见于一些人的言论著述。例如刘遵的《繁华应令》:“可怜周小童,微笑摘兰丛。鲜肤胜粉白,腭脸若桃红。……腕动飘香拂,衣轻任好风。……剪袖恩虽重,残桃看未终。……”梁简文帝的《娈童诗》云:“……妙年同小史,姝貌比朝霞。”“揽裤轻红出,回头双鬓斜。……”其他如晋张翰的《周小史诗》,梁刘永咏《繁华》,刘孝绰咏《小儿采菱》,无名氏的《少年》,昭明《伍嵩》等,对于男风描声绘色,极力摹写,淋漓尽致。沈约有一起《忏悔文》说:“汉水上宫,诚云无几,分桃断袖,亦足称多”,说明了当时男风之盛。又《北史·北齐·废帝殷本纪》记载:“天保九年,太子监国,集诸儒讲《孝经》。令杨诸传旨,谓国子助教许散愁曰:‘先生在世,何以自资?’对曰:‘散愁自少以来,不登娈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简册,不知老之将至’”。许散愁这一番话,颇有自诩清高之意,这也说明当时“登娈童之床”之风很盛,所以“不登娈童之床”的许散愁反而显得鹤立鸡群。历史上对这一时期的男风还有大量记载,如魏始兴王濬的杨承先、魏齐王芳的郭怀、袁信,秦苻坚的慕容冲,石宣的甲扁,陈宣帝的陈子高,隋炀帝的王蒙等等,很难胜数。  
  这一时期由于男风作祟,社会生活中发生了一些怪现象,如夫妻同爱妾童就是一个例子。《晋书·海西公纪》记载:“帝在藩,夙有痿疾。嬖人相龙、计好、朱灵宝等参侍内寝。而二美田氏、孟氏生三男,长欲封树,时人惑之。”《晋书·五行志》云:“海西公不男,使右有相龙与内侍接,生子以为己子。”这情况似乎和春秋时的卫灵公和宋公子朝相似,海西公有一些嬖人参侍内寝,他自己有阳痿症而不能生育,可是妻妾竟生三男,海西公还视为己出,这实在是太乌七八糟了。  
  由于男风之盛,也引起了一些矛盾和冲突。例如,由于失恋(同性恋)就侮辱对方,或动杀机。如《南史·长沙宣武王传》记载:“王韶昔为幼童,庾信弃之,有断袖之欢,衣食所资,皆信所给。遇客,韶亦为信侍酒。后韶为郢州刺史,信过之,韶接待甚薄,信不能堪,因酒酣,乃径上韶床,又践蹋肴馔,直视韶面曰:‘官今日形容大异畴昔。’宾客满座,韶甚惭耻。”这是庚信乘酒兴揭王韶的老底,当众侮辱,王韶是很难忍受的。还有,《南史本传》记载:“王僧达族子确,少美姿容,僧达与之私款甚昵。确叔父永嘉太守休属确之郡,僧达欲逼留之,确避不往。僧达潜于所往后作大坑,欲诱确来别埋杀之。从弟僧虔知其谋,禁诃乃止。”为了对方不再和自己搞同性恋了,竟掘大坑要埋杀对方,这真是狠毒之至。从古代至今有不少因失恋而杀人事,看来在同性恋这方面也是一样。这也说明了,同性恋“除了对象的转变为同性而外,其余一切用情的方法、过程、满足等等,可以说完全和异性恋没有二致。”  
  世上发生过不少男子因有新欢而与妻断绝或累杀妻的现象,这是指异性恋,而同性恋也会造成这种恶果。《宋书·五行志》上记载:“自咸宁太康以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咸相仿效,或有至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说明这种现象并非个别。《魏书·汝南王悦传》云:“悦妃阎氏生一子,不见礼答。有崔延夏者以左道与悦游,令服仙药松术之属。又好男色,绝房中,轻忿妃妾,至加挞楚。”《晋书·石季龙传》记:石季龙“聘将军郭荣妹为妻。季龙宠优童郑樱桃而杀郭氏。及娶清河崔氏女,樱桃又谮而杀之。”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中,像石季龙这样的人有权有势,对家人和劳苦大众握生杀予夺之权,为了好男色而杀两个妻子,司法律的也不敢加以制裁。至于汝南王悦为了好男色而任意挞楚虐待妃妾,就更不算一回事了。


唐代男风和男妓  

  在唐代比较开放的社会风气下,性风气很开放,妓业发达,而且市场上出现了男妓,与前朝相比,这似乎是一个发展。  
  唐代《清异录》中说:“京师男子,举体自货,迎送恬然。”这就是说在当时的首都长安,男子可以用自己的身体来迎送买卖,从事妓业,而且丝毫不为介怀。这种男妓之风,连在京师也那么开放,其它管治没有京师严肃的地区,男风就可想而知了。  
  在这个时期,“香火兄弟”、“旱路英雄”等成了同性恋的代名词,具有和“龙阳之好”、“分桃”、“断袖”同样的含义。《教坊记》“香火兄弟”条云:“坊中诸人,以气类相似,约为香火兄弟。每多至十四五人,少不下八九辈。有儿郎娉之者,辄被以妇人称呼,即所娉者兄,见呼为‘新妇’;弟,见呼为‘嫂’也。……儿郎既嫂一女,其香火兄弟多相爱,云学突厥法。又云,我兄弟相怜爱,欲得尝其妇也。”  
  后人作唐代演义小说,男风之事常穿插其中。例如《薛刚闹花灯》中描写长安一浪子薛敖曹“自幼父母俱亡,家私消耗,不务生理,唯有终日赌博,与一班光棍往来,因他有几分姿色,屡屡被人鸡奸。他吃惯了双皮,荡惯了街子,也不分皂白,凡僧道盗贼,概皆相好……”又说到“武三思见他生得白净,一时心动,是夜就叫他同睡 ”武三思就是武则天哥哥武元庆的儿子,薛敖曹以后也成为武则天的面首。这些人生活都很放荡,男人和男人之间,或是嫖人,或是被嫖,集流氓、无赖、浪子、男妓、嫖客于一身,这就是那时社会风气的一个侧面。  
  唐朝是中外文化大交流的时期,以上这种社会风气,和西域地区的影响可能有很大关系。清代阮葵生所著的《茶余客话》曾介绍这方面的情况说:“敖罕,西域大国,在退木尔沙之西,温都斯坦之东南,方数千里,人晻富,天热多雨,花果茂盛,产五金宝玉金钢石,出猩猩,通人言,以象耕,少牛,见则以为异物,解蚕织。俗淫,男女无别,尤嬖男色,不许他合。”当时这一地区的其它国家也有类似情况。在这些地区,以男性为中心,男悦男的行为那时是公开与允许的,因为那个地区的人认为男子比女子高贵,女子只不过是生育的工具而已,这似乎和古希腊、古罗马的男风相似了。



明代帝王男风  

  明代皇帝好男风的很多,和汉代有些相仿。其中明武宗朱厚照是很突出的一个。他是一个荒淫无道的皇帝,对一切政务都没有兴趣,但对射箭、骑狩与曲乐十分喜欢,也懂梵文。他对一些年少英俊的官吏非常宠幸,有一次甚至在宫中封了120个青年作为他的“义子”,赐姓朱。他在南巡的时候,因为喜欢一个歌童,侍宦以为武宗要纳他入宫,于是将这个不幸的歌童阉了。  
  清代毛奇龄的《明武宗外记》有这么一段描述:  
  宫中六局者,有尚寝者,司上寝处事,而文书房内官,每记上幸宿所在及所幸宫嫔年月,以俟稽考;上悉令除却省记注,掣去尚寝诸所司事,遂遍游宫中,日率小黄门为抵蹋麹之戏,随所驻辄饮宿不返,其入中宫及东西两宫,月不过四五日。  
  以上记载了明武宗和后妃同寝,一个月不过四五天,其它时间都和宫廷中的小太监在一起玩,流连往返,由此可知其性兴趣。他最宠幸的男子有江彬、写亦虎仙、钱宁等。他常在“豹房”进行同性恋活动,不理政事。“帝在豹房常醉枕宁卧,百官候朝至晡,莫得帝,起居密伺宁,宁来则知驾将出矣。”明武宗常以太监钱宁的身体为枕,这是多么亲密的关系。百官老见不到皇帝,就以钱宁的行踪来判断皇帝的行踪,这又是多么荒谬!  
  明武宗因沉溺酒色在31岁时就死了,继位的是万历帝朱翊钧,前面说过,他也是历史上一个著名的荒淫无道的皇帝,他也好男风。《枣林杂俎》说:神宗幸爱小珰、孙海、客用等,夜游别宫。在万历十七年以后,就耽觞酌十昼十夜,宠“十俊”,即十个俊美的小太监。《万历野获篇》云:  
  今上壬午癸未以后,选垂髫内臣之慧且丽者十余曹,给事御前,或承恩与上同卧起,内廷皆目之为十俊。其时又有一缇帅,为穆庙初元元宰之曾孙,年少美丰姿,扈上驾宰天寿山,中途递顿,亦荷董圣卿之宠,每为同官讪笑,辄惭恧避去。  
  以上所述的“董圣卿”就是指和汉哀帝有“断袖”之交的董贤。  
  明熹宗朱由校也是搞同性恋的。他征美妓于不夜宫,征召娈童于长春院。而这些女院(娼寮)与男院(娈童居所),就分别处于北京城中的花柳街与胡同巷。明熹宗就把这些美妓、娈童置于宫中自己设的女院及男院,时常行乐其中,其中美妓赛施与娈童少弥,都蒙皇上的宠幸,每有游宴,则使宠妃姣童傅粉施朱,女衣男服,男衣女服,而交戏于前为乐。  
  除了皇帝以外,当时一些贵族、大臣也好男风,例如明世宗时的权臣严嵩和儿子严世蕃就好男风,《五杂俎》就提到严嵩的家人永年,号鹤坡,有后庭之宠。他“招权纳贿,与朝绅往来,无不称鹤翁者”,有个御史甚至于还和他结拜兄弟。蒋瑞藻所编的《小说考证》中说到严嵩的儿子严世蕃热恋一个名叫金凤的优童,即少年演员,“昼非金不食,夜非金不寝”。以后金色衰而贫困,不演戏了。严家破败以后,金凤又重新演戏,扮演严世蕃,演得维妙维肖。  
  当时,如果有人犯罪,其家中的女性会被卖为娼,男孩则被卖为被人玩弄的娈童。严嵩和严世蕃每陷仇家,就把仇家的男孩夺来作为娈童,百般侮辱,进行性虐待。后来严家事败,他们的后代也被仇家所纳,而流入倡业。

那个……如果……8是发在这里……谁给偶移一下吧~~~~嗷呜~~~~

[ 本帖最后由 某ing 于 2006-10-24 20:48 编辑 ]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4 18:24:02 | 只看该作者
社会上的男风  

  在明代,尤其是明朝后期,同性恋在社会上已很普遍。当时不少有名的学者及士人,都是有名的“分桃之士”。他们除了妻妾外,还有年少俊美的书童,这些书童除伴主人出外或远游,往往也是主人的性伴侣。  
  当时,把同性间的性关系称为“外交”,把男子与妻妾的性行为称为“内交”。不少士人和士人之间都有“外交”行为。如清人钮琇的《觚賸》中就提到明代书生吴生和姜郎相好,比一般伉俪的感情还要亲密。可是,他们却被一李姓巨公所拆散,并且把姜郎带到北方。吴生不愿离开姜郎,也克服了许多困难赶到北京,而其他朋友也捐助吴生此行,促成他们俩的会面。这种真挚的感情,也是世间少有。  
  当时社会上这股男风,在明武宗时最盛,可以说上自天子,下到庶民,几乎都有两男相悦的关系。《暖姝由笔》云:  
  明正德初,内臣最为宠狎者,入“老儿当”犹等辈也,皆选年少俊秀内臣为之,明官吏、儒生乃至流寇市儿皆好男色。  
  那么为什么男风在明代会这么兴盛呢?唯性史观斋主解释说:  
  “明代立国,崇尚酷刑峻法,罪至流徒,则妻孥子女皆没入官,女的成为娼妓,男则成为‘贱民’;比较面目姣好的,则拨充一些权贵之家作为厮役奴隶,或是由这些权贵家庭出资竞投,因为他们本身的自由已被剥夺,而且一切皆隶属于主人,对主人的命令是不能抗拒的,也就可以随便将他们加以享乐。……每逢一次大狱兴起,往往也就是购买娈童的机会。”  
  以上论述,似只说明了当时达官、贵族的喜好男色有一些有利条件,至于更广泛的社会原因,谢肇浙在《五杂俎》中指出:“衣冠格于文网,龙阳之禁,宽于狭邪,士庶困于阿堵,断袖之费,杀于缠头,河东之吼,每末减于敝轩,桑中之约,遂难偕于倚玉,此男宠之所以日盛也。”这说明了三个原因:一是嫖男人和当时的法律没有抵触;二是嫖妓女要花较多的钱,并非一般儒生所能承担;三是男人之间的亲密行为,妻子往往不加追究,有时也无权过问。这样,男风就普及起来了。  
  在明代,男妓馆相继开设,此风至清不衰。“据说正德年间,北京已有男院之设,悬‘长春院’匾额;而女妓居所,则称‘不夜宫’——盖取意于苏东坡诗:‘风花竞入长春院,灯烛交辉不夜城’。美妓娈童相竟秀,互以夺贵显狎客为能,娈童之名皆冠以‘少’字,而明熹宗尝微行其间。”这就是当时社会上性环境的一幅图画。  
  当然,同性恋不只是男性,女同性恋者也有,但历史上记载不多,只能从一些文学作品上了解一些情况。明末清初李渔所著《怜香伴》中的崔笺云和曹语花等,都明显地表现出女同性恋的关系。都不仅有女同性恋的叙述,还有女性对女性施行性虐待的情节,应该说,这是当时社会风情的反映。  


福建男风特盛  

  根据许多史籍和笔记的描述,福建是明代男同性恋比较公开与普遍的地区。当时,福建海运很盛,去菲列宾、台湾、日本等地通商的很多,而航海的人都相信,船上不能有女人,否则船会出事,这样,长期在海上的人就以同性恋作为性发泄。明代沈德符的《敝帚斋余谈》云:  
  近乃有称契儿者,则壮夫好淫,辄以多金娶姿首韶秀者,与沟衾裯之好,以父自居,列诸少年于小舍,最为乱逆之尤。闻其事肇于海寇云,大海禁妇人在师中,有之辄遭覆溺,故以男宠代之,而尊豪刚遂称“契父”。  
  “契”这个字,在福建就是指男性间的性关系。中国传统的同性恋的关系,当要受社会承认时,就要举行一种“契”的仪式,建立“契父”和“契儿”、“契兄”和“契弟”等关系,在福建地区,这类关系很多,它和广东孤婆庄的妈祖阶层,都是中国传统的同性恋关系的表现。中国人受儒家思想影响很深,十分重视家庭关系和家庭形式,所以同性恋关系也要以父子、兄弟、姊妹相称。《敝帚斋余谈》中进一步提到这个问题说:  
  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抚爱如婿,弟日后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其相爱者,年过而立者,尚寝处如伉俪。  
  这种“契兄”、“契弟”的关系,不但为当时当地的道德、法律、风俗、习惯所认可,而且权利、义务关系也很明确,这就是“契兄”受到“契弟”父母的爱护和尊敬,像他们的女婿一样,而当“契弟”到了一定年龄要与女子结婚时,“契兄”就要在财力上予以支持。  
  当时福建地区男风之盛行也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地处偏僻,贫民多以淫业为生,例如当地的剃头师傅也兼经营变相男倡,并利用学徒为业。清代谢章的《赌棋山庄笔记》云:“福清之渔溪,孔道也,而风俗极靡,丛剃发者,辄蓄成童以下,教以按摩。客至,进献其技,倚人身作忸怩态,其龌龊贪婪最甚,真恶习也。而流妓亦鲜佳者,且年多在三十以外。墙壁或题句云:老阴与少阳,乱掷金钱卜。”  
  当时,福建还有一个“贱民”阶层,叫蜁民。“传蜁民为南方夷也,从前闽省乃乌诸国,到汉人进闽,他们战败无处可归,相卒入水。或云为蒙古民族,南迁闽、粤二省,元朝时甚有势力,元初宗族子弟同帝至闽不归而留,到处横行。元亡,失势,闽人屡战屡败,至驱迫落水,习操水上。”这些蜁民被视为奴、优、隶、卒一类的下贱人,他们生活在船上,夜晚不行驶时,男的做男妓,女的做妓女,对此也不以为耻。  
  所以,男风表面上看是一种社会风气,但“淫风”从何而来?其中有许多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原因,它甚至和阶级压迫、民族压迫连结在一起。  


清皇室的男风  

  关于清皇室的男风的记载,是从胤礽始的。胤礽是康熙和考诚仁皇后所生的儿子,他出生不久,皇后就死了,康熙十分悲痛,所以对这个儿子十分疼爱,很早就立他为皇太子,加以培养。可是,这个皇太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搞同性恋,康熙对此十分恼火。1667年,康熙出征噶尔丹回来,就下令把和胤礽有同性恋关系的两个御厨、一个小童和一个茶店伙计处死。1702年康熙准备南征,当时胤礽生病,康熙只好把他交给曾叔索额图照顾,后来,康熙又听说胤礽仍有同性恋行为,于是就将他废立,并且将曾叔的六个儿子处死。胤礽后来神经不正常,终身受禁。  
  据说,乾隆时的权臣和坤和乾隆也有一段同性恋的故事,这就是稗史所载的“朱痕冥缘”。小横香室主人著的《清宫遗闻》云:  
  当雍正时,世宗有一妃,貌姣艳。高宗年将冠,以事入宫,过妃侧,见妃方对镜理发,遽自后以两手掩其目,盖与之戏耳。妃不知为太子,大惊,遂持梳向后击之,中高宗额,遂舍去。翌日月朔,高宗往谒后,后瞥见其额有伤痕,问之,隐不言,严诘之,始具以对。后大怒,疑妃之调太子也,立赐妃死。  
  高宗大骇,欲白其冤,逡巡不敢发。乃亟返书斋,筹思再三,不得策。乃以指染朱迅往妃所,则妃己缳帛,气垂绝。乘间以指朱印妃颈,且曰:“我害尔矣,魂而有灵,俟二十年后,其复与吾相聚乎?”言已,惨伤而返。  
  迨乾隆中叶,和坤以满洲官学生在銮仪卫选舁御舆。一日驾将出,仓猝求黄盖不得。高宗云:“是谁之过欤?”和坤应声曰:“典守者不得辞其责。”高宗闻而视之,则似曾相识者,骤思之,于何处相遇,竟不可得,然心终不能忘。回宫后,追忆自少至壮事,恍然于和坤之貌,与妃相似,因密召坤入,令跪近御座,俯视其颈,指痕宛在,因默认为妃之后身,倍加怜惜,遂如汉哀之爱董贤矣。  
  和坤受宠,后来是不可一世的。他官至大学士,以军机大臣管理吏、户、刑三部。乾隆并叫和坤结婚,所生儿子,被乾隆许配给第十女和孝公主。可是,和坤恃宠弄权,贪赃枉法,以致怨声载道。乾隆一死,和坤即被继位的嘉庆帝处死并画家,家产不可胜数。和坤的下场也和汉哀帝时的董贤差不多。  
  前述生死循环之事固不可信,也许这是有些人在“为尊者讳”的思想指导下,使乾隆这个有清一代威望颇高的皇帝的同性恋涂上一层神秘而哀婉的色彩罢了。以后的清咸丰帝奕詝和优伶有过同性恋的关系,例如当时全国有名的小旦朱连芬,就常被召入圆明园,侍候皇上。有个姓刘的大臣对此进谏,被革了职。游荡成性、才十九岁就死去的同治帝载淳,在十八岁时曾假扮富商,微服出宫,在一个酒店中认识了一个从河南来的书生,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同治并自愿为妇。以后他们俩还在大街上手拉手、相互拥抱而招摇过市。后来此事传入宫中,宫中立即派御林军保驾回宫。而那个书生也慌忙回乡,从此不敢再进京会试了。  
  宣统帝溥仪从小也有同性恋的习惯,潘季桐的《末代皇帝秘闻》中说:“溥仪自成平民以后,坦白地对来访记者承认:小时候喜欢手淫,特别喜欢把漂亮的小太监叫到身旁,替我那样,而且我叫他们怎样,他们当然就怎样……溥仪甚至叫太监用口来替他手淫。换言之,也就是行同性爱罢了。”  
  当然,严格说来,这些满清皇帝并不是“纯粹同性恋”者,而只是“双性恋”而已。  


清代官员、名士和民众  

  清代的官员搞同性恋有两个特点:一是多拥有自己的侍童、侍官、侍员,常侍左右,以至荐枕席;二是玩弄优伶,蔚然成风。  
  清末上海《申报》中《赛金花遇贵二志》一段说:“名伶于庄儿之相好,如立侍郎、余御史等,皆以风流自命,自喜水旱并进者。于庄儿初为相公,乃‘旱路英雄’与立侍郎、余御史均有香火缘。”这里所谓“旱路英雄”和“香火缘”都是男同性恋的代名词。“立侍郎”系指当时的内务府大臣、户部尚书立山,这么一个朝廷重臣,和优伶的同性恋关系公开地登了报,并视为风雅脱俗之事,可以充分说明当时男风之盛了。当时的京师大臣几乎无不以召伶侑酒作为夜生活之一,这种同性恋的活动连宫中太监、满族贵胄几乎无一不好。  
  《孟学斋日记》云:  
  丁兰为扬吉人,西同司及给事中,孙某中书丁士彬、刑部郎崔某……浮浪轻率,语言粪土,士彬儇佻无行,面目失色而顾影自媚,娈童崽子之名,居不疑崔某市井少年,恶处无赖,柳中士夫风气扫地至此,原可类也。  
  乾隆年间有名的才士、状元与陕西巡抚毕秋帆在政治、军事、文学和考证方面,屡建功勋,他也是个同性恋者。《?罗延室笔记》描述他贵为总督,也和妻妾毫无关系,把妻妾冷落一旁,而在他左右朝夕侍奉的则是他落魄时所结交的伶官李桂官。他们俩朝夕相对,形影不离,以致人们称李桂官为‘状元夫人’。一般趋炎附势的人有事纷纷去找李,以致李成为当时京中的一个炙手可热的人了。  
  清代赵翼的《檐曝杂记》云:“宝和班有李桂官,娇俏可喜,毕秋帆舍人狎之,得修撰,故李有‘状元夫人’之目,余识之,故不俗,不徒以色艺称之。”清代钱泳的《履园丛话》中还说,毕秋帆本好龙阳,他任陕西巡抚时,幕中宾客也大半是同性恋者。一个政府部门中大半官员是同性恋者,实在说明此风之盛了。毕秋帆的同性恋在清代十分出名,以致清代描写男同性恋的著名小说《品花宝鉴》就以他为基础塑造出那个小说的主人公田春航了。  
  有清一代,有许多著名的文人学者都作诗撰文歌颂同性恋,或自身就是同性恋者。例如清初著名的诗人、画家吴梅村就写过《王郎曲》,公开称颂男色,其中这样一些句子描述当时的一些人对王郎眷恋得多么如痴如狂:  
  ……  
  五陵侠少豪华子,甘心欲为王郎死。  
  宁失尚书期,恐见王郎迟,  
  宁犯金吾夜,难得王郎暇。  
  坐中莫禁狂呼客,王郎一声声俱息。  
  移床倚坐看王郎,都似郎与不相识。  
  往昔京师推小宋,外戚田家旧供奉,  
  今只重听王郎歌,不须再把昭文痛。  
  ……  
  这种迷恋之情,真比今日之影迷捧电影明星还要热烈得多。那位著名的“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也是个同性恋者,和身边的几个僮仆还有其他人士都相好过,到老了还有这嗜好。他在《板桥自叙》中说自己“酷嗜山水,又尤多余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然自知老且丑,此辈利吾金币来耳。”这一段话说得很坦率,他也看透了,他已老了,还愿和他搞同性恋的人不过是为了骗他的钱罢了。他有个僮仆叫五凤的,以后死了。过了多年后他看到一个在前面“喝道”的衙役很像五凤,他黯然神伤,回忆过去一直料理他的生活、受他宠爱的五凤,写下了《县中小皂隶有似故仆五凤者每见之黯然》的诗,其中“口辅依然性亦温,蹉跎吮笔墨花痕,可怜三载浑无梦,今日舆前远返魂”,“乍见心惊意更亲,高飞远鹤未依人,楚王幽梦年年断,错把衣冠认旧臣”的句子,充分表现了他的同性恋的情感。  
  乾隆时还有个著名诗人张船山,他对中国文学史的最大贡献就是在《赠高兰墅同年》的诗序中,指出高鹗是撰写《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清人梁绍壬在《两般秋雨庵随笔》卷八中说,由于“船山先生诗才超妙,性格风流”,因此“四海骚人,靡不敬仰”,很多士人纷纷写诗作文,写出自愿化为妇人,为他效力,甚至作为他的妻妾侍奉他。——这些心态实在是很奇怪的了。  
  当时,民间男风之盛并不止于名士,不少普通民众也有此癖。如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就记载了一个新疆吉本萨地区20岁的屯兵张鸣凤把一个60多岁的种菜园的老头灌醉酒后而鸡奸的事。袁枚在《子不语》中记载了一个少年车夫临终时向年轻貌美的男主人表露爱情的事。在《子不语》“双花庙”一节中还记载了两个美少年搞同性恋,有个恶棍要奸污他们,他们抗拒被杀,邑人怜之,为之立庙。  
  从以上这些资料看来,清代男风之盛达到了一个高峰。  
  当时的法律虽然不禁止同性恋,但对强行鸡奸是要判重罪的。如《大清律例》卷三十云:  
  其强行鸡奸并未伤人,拟绞监候;如伤人未死,拟斩监候;强奸并未伤人,拟杖一百,流三千里。  
  如刃伤未死,绞监候;如和同鸡奸,照军民相奸,例枷号一个月,杖一百。  
  倘有指称鸡奸、诬害等弊审,依所照之罪反坐至死,减一等罪;至斩决者,照恶徒生事行凶例,发极边足四千里充军。  
  此外还有鸡奸幼童罪等,规定得很具体。从法律条文看,也可知当时男风之盛已大量导致性犯罪了。



清代男风盛衰析  

  清代的男风之所以这样兴盛,除了和前朝相似的传统的文化上的原因外,还有政治上的原因。  
  清王朝入主中原后,统治者不可避免地会受汉族文化的影响,他们统治那么多的汉人又怕被汉族同化,于是严禁满汉通婚。可是,性交又往往会发生,于是同性恋就变成统治者所默许的一种性方式了。  
  清王朝为汲取前朝荒淫腐朽而亡国的教训,在一个时期内严禁官吏狎妓,所以同性恋又成了一种合法的泄欲方式。  
  明代覆亡后,不少遗臣和文士既不愿靦颜以事新主,又感到回天无力,于是披发佯狂,寄情声色以自娱,狎妇童、醉醇酒就成了政治逃避的方法。而清王朝的统治者也鼓励他们这样做,因为溺于声色之好就不大会起来造反了。  
  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的兵舰大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沦于这些强盗们的铁蹄之下,封建社会开始变成了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帝国主义者蹂躏中国,压榨中国,并要以西方的习俗、观念来“改造”中国。他们讥笑中国人的“野蛮”与“文化低落”,公开的男性同性恋就是一个“毫无道德”的佐证。他们要玩女人而不要玩男人,于是妓女之业大开,而男风日益消亡。《清稗类钞》云:“光绪辛丑和议以后,京师禁令大开,东单牌楼二条胡同第一楼者,初为日本妓寮所在,……继而改为西娼。”中国古代的男风就随着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END


[ 本帖最后由 某ing 于 2006-10-24 20:49 编辑 ]
地板
发表于 2006-10-24 18:50:16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同性恋从N久前已有先例!

所以……同性恋不可耻!

各位有爱的“同志”们,为了自己的幸福,努力吧!
5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4 19:52:21 | 只看该作者
魔……你……好有爱啊~~~~~haohao~~~~扑倒~~~咬~~~
6
发表于 2006-10-24 20:01:31 | 只看该作者
接住,咬吧咬吧……

呵呵……ing也很有爱的说……
7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4 20:08:59 | 只看该作者
嗷呜~~嗷呜~~~

呵呵~~~~

有爱的魔~~有爱的ing~~~有爱的BL研究 啊~~~~
8
发表于 2006-10-24 20:10:57 | 只看该作者
哇~~好齐全的资料哦~~:kiss:
大大你好厉害哦~~:) :)
bl~~俺的最爱啊~~:kiss:
9
发表于 2006-10-24 20:12:16 | 只看该作者
真是有爱的帖子~~~:kiss:
10
发表于 2006-10-24 20:15:18 | 只看该作者
LS的也很有爱哟……

咱们要为了“妇(腐)女”而站起来……

反歧视BL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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