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死神中文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16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动漫声线] 暗黑(火影同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3-5 20:4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imolly 于 2012-5-18 13:25 编辑

自己已经流浪多久了?记不清了,我只知道几年前那场毕业考试以后,我就成了村里人称“雾隐之鬼”的无声杀人者,怎样的环境都能适应,什么样的人都敢刺杀,当然,我是很感谢那场考试的,虽然有些残酷,但起码教会了我做为一名忍者,不,是做为一名暗杀者最基本的要求,在黑暗中成长,在逆境中求生存。在暗杀者的世界就是这样,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假如自己没有强大的力量,那么就会到处受人的欺凌,甚至丢掉性命。



   桥上坐着的那个小孩真是可笑,他明明拥有强大的力量,但却不知道应该怎样使用,像他这种既没有铁石心肠,又没有求生技能的小鬼,最后的下场只有一种——死。



   “像你这样的小鬼不会有任何人需要,最后只能孤单地死去吧。”我说。



   他抬起头望着我,那双清澈透明的大眼睛好象能把一切看穿,奇怪,他明明受尽村里人的冷落和欺凌,眼睛里却没有一丝怨恨和不甘的神情,相反的,从他的眼睛里感觉到一种平静。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一种我也具备的特点,那就是孤独。看来这个小鬼跟我属于同一类人。



   “大哥哥……你的眼睛,和我的一样。”他对我说着,还冲我露出一个微笑。



   我吃了一惊,心里暗自赞叹这个小鬼的机灵跟敏锐。



   “能把你的一切都奉献给我,为了我而战吗?”我问。



   他好象也有点惊讶,但马上点了点头。



   “小鬼,跟我走吧。”



   这个孩子叫白。这个名字的确和他本人很配,像雪一样纯白的少年。不知什么原因,可能是我把他从孤单的地狱里解救出来的关系吧,他对我有某种程度上的依赖,不过,对于常年处于孤独黑暗中的我来说,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白很聪明,我教给他的忍术他全部都能掌握,不管多么难结的印也都能记得住,甚至还自创了属于自己的秘术——魔镜冰晶。在之后的许多暗杀任务之中,白确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我而言,在某种意义上,他是我非常信赖的伙伴、战友。当然,现实中我是不可能直接了当地对他说这些话的。



   记得第一次带他执行任务,我本来以为他会进行得非常艰难,但没想到竟然出人乎料地轻松。很快的,地下躺满了横七竖八的尸体,白的脸上、身上溅满了那些人的鲜血。他会怕吗?虽然不是第一次杀人,但看到这么多人死在自己手上,再怎么铁石心肠的人也会感到动摇吧,但他没有,他只是冷静地拿出手帕,把脸上、身上的血擦干净。



   “因为他们想对再不斩先生不利,”他转过头来,还是露出他那招牌式的微笑,“只要是对再不斩先生有危害的人,我绝不会原谅的。”



   “白,很遗憾,我现在要放弃水之国了。”因为自己暗杀水影的行动失败,所以从今往后只能成为一个逃亡忍者,受各种困难的威胁,被各种人物追杀,“但我很快就会回来的,而且那时候,我要让这里成为我的国家。”我低下头看了看他,他还是个孩子,眼睛里依然那样的纯洁透澈,“但我需要的不是同情,你知道我要的是什么吗?”



   “请放心,再不斩先生,”他微笑着对我说,“我就是再不斩先生的武器,请把我当成工具一样使用吧!”
   
   “好孩子。”我摸了摸他的头。哈哈,看来我捡到了好东西呢,你的血继限界虽然对其他人来讲是很可怕的、人人都憎恨的一种血统,但对我来说,却是我出奇制胜的法宝。很好,从此我想我不会再寂寞了。



   为了逃避仇家的追杀,以及筹措复仇用的经费,与卡多这种人渣联手也是不可避免的,反正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也从来没人这样认为。白,长年累月的战斗中你已经积累了不少的实战经验,和我一起逃亡,和我一起被追杀,和我一起杀人。你将我教给你的东西全部发挥得淋漓尽致,你已经是一名强大的战士了,按常理来说你是不会败的,但今天的你确实有些不对劲。那个宇智波家族的小鬼好象给你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还有那个总是胡来一气的小鬼,真没想到他们能把你逼到这种境地,难道是因为他们本质与你相近的原因吗?虽然他受到你的重创倒地不起,但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凭我被称为“无声杀人”的耳力我听得出来,最后的十几针你都没有刺到要害部位,你不想杀他。在战场上只能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杀人,另一种是被杀,假如对敌人手下留情的话,自己是会受到很大的伤害的,眼前的你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你败在了那个黄色头发只会哇哇大叫的小鬼手里,真是不可思议,白,你竟然会败,而且败得这样难看。



   然而,出乎意料的我也败了,也是败得如此难看。眼看着卡卡西的雷切离我的心脏越来越近了,难道我要死在这种地方?这种时候我所能做的也只有祈祷了,希望奇迹会出现,也有那么一点点期待,那就是你对我的帮助。果然,你从与那两个小鬼战斗的地方一下子移动到了我的身前,替我挡住了卡卡西的攻击,还设法使我脱离了卡卡西的束缚,干得好,白!在最重要的时刻,果然是你对我的帮助是最重要的,看来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把你从大桥上给捡了来。虽说这种说法对你不公平,但一直以来,我的确是把你当作工具一样使用、利用的,你不会生气的,是吗?



   可是,为什么我的喉头这么痛?胸口好象也很痛,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只是因为属于自己的工具被销毁了吗?不可能,忍者是不允许拥有任何感情的,尤其是像我这样的杀手,我没有亲人,同样也没有朋友,更不需要任何的感情束缚,白,我一直在利用你,因为你很好用,是我这些年来最好用的工具,只是工具而已……



   虽然只是一种工具,但是卡多这个混蛋居然敢用脚踢白的脸,但我没有行动,只是站在原地,因为我两条手臂的筋腱都被卡卡西切断了。



   “他不是你的同伴吗?你难道……难道就一点都不想念他吗?一点也不吗……”



   我吃惊地望着那打败白的黄发小子,他居然哭了,为自己的敌人流泪,更让我在意的是他接下来说的那些话。



   “那家伙……他是那么的喜欢你,他为了你而战斗,为了实现你的梦想而努力,连自己的梦想都看不到……最后,甚至为了你连自己的命都舍弃了,可是到头来只能得到这么一种结果吗……到头来只能作为一个工具而死掉吗……太残忍了……”



   不要说了……拜托你,不要再说了……我承受不了……我突然觉得自己罪孽深重,我将这样一个纯洁无瑕的少年变成了战斗机器,替我杀人的工具。喉咙越来越痛了,胸口也越来越痛,这就是哭不出来的感觉吗……这种季节天上居然飘起了雪花,白,是你在哭吗……



   不知什么时候,脸上变得湿湿的,泪水一滴滴地掉在地上,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些小鬼总是动不动就哭,原来,能哭出来的感觉真的很好啊!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我失去了我的所有,还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但我现在还不可以死,我这辈子做过最愚蠢的决定,就是和你——卡多,和你这种害虫联手,我是没有关系,下了地狱以后我可以成为真正的鬼,但你不一样,你连当鬼的资格都没有。卡多,我要让你死得最痛苦,哪怕我用牙齿叼着手里剑,我也要先送你到黄泉路上去!别太小看我啊,毕竟我也是被称为“鬼人”的战士,只要我愿意,我可以用眼睛杀人。



   不知道我背上中了多少剑,我也没有力气去数自己身上到底被刺了多少个伤口,我只知道自己的人生算是结束了,白,我从来都不敢奢望死后可以和你去同一个地方,因为我们是不同的人,你太善良了……



   我躺在地上,已经没有任何力气了,我最后的对手——旗木卡卡西,你能懂得我现在的想法吧?你一定能懂的,因为你现在正在替我拔掉背上的刀剑,把我抱到白的身边去。谢谢,在我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我想再看看他。卡卡西,最后能和你们交手真好,虽然我失败了……



   白,一直以来谢谢你了。因为我们一直都在一起,所以在最后的最后....能希望再看你一眼……如果可能的话,真想和你去同一个地方呢……如果你当时没有遇到我,而是遇到一个能够真正喜欢你、关怀你,给你温暖的一个人,那么你的未来将会与现在完全不同,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连梦想都触碰不到就悲惨地死去。白,你后悔吗?
   



   我心中最后一个想法,就是你说曾说过的话,鸣人,也许你是对的,忍者毕竟也是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没有感情的工具,任何人都一样,也包括我。



   “如果可能的话,真想和你去同一个地方呢……白……”



   “可以的,一定可以的,再不斩。”



   卡卡西,是你的声音吗?对不起,我已经听不清了……白,我见到你最后一面,已经安心了。我们毕竟是不同世界的人,你是像雪一样纯白的,而我,是像夜一般暗黑的……

[ Last edited by 酷拉皮卡 on 2004-11-21 at 10:11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沙发
发表于 2006-3-6 14:00:25 | 只看该作者
白和再不斩的这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真的是火影中经典的经典,楼主也阐述的很好!加分了!楼主的文多少字?不去参加征文区的比赛吗?征文区可不一定要死神的文的哦,只要是动漫文都可以的。参加比赛有奖的哦!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6-3-10 17:37:13 | 只看该作者
哦哦?介样的文章可以参加比赛的吗?考虑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死神中文网    

GMT+8, 2024-11-24 09:51 , Processed in 0.086238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