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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伪·第N次庭审暨H党魁第一次阳光开铡刀仪式(处刑结果直击32楼) [打印本页]

作者: himolly    时间: 2009-5-17 14:22
标题: 伪·第N次庭审暨H党魁第一次阳光开铡刀仪式(处刑结果直击32楼)
本帖最后由 himolly 于 2012-5-18 12:35 编辑

在这个论坛的黑历史里,我himolly·黑茉莉是第一次主持公开庭审,不由得要抓住机会多说几句:
首先,这次开庭是公开透明的,出席本次庭审的公诉员即本人,人送外号开“猪头铡”的“黑茉莉”,负责提供公诉材料。本庭主审法官“黑脸”十时墨负责主持程序和维持必要的法庭威严。审判长bl each总结陈词,当庭宣判。


2009-5-17 14:40主审法官宣布开庭下面,正式进入流程。
时间:2009-5-16
被告:の浦原店長丿 DeathWind 冰溦瑛凝  水生花_shl 英杰  michael555 (总计6人)
公诉罪名:违反水区版规2008三周年版第九条
版规出列: 楼高限制,除特殊活动楼外水区每帖最高20页 = 200楼,建楼过高、超出200楼过多者删贴并按情况给予警告,禁言,禁封ID等处罚

空口无凭,讲求证据,上图。有意追踪全程请看欢迎广大热心人围观此贴





作者: himolly    时间: 2009-5-17 14:23
第二步 公诉员陈诉完毕 请控辨双方入席陈诉理由 所以言论由记录人员全程记录
      双方需理智文明,辩论自由,据此量刑。

第三步 由合议庭、陪审及群众监督,由审判长宣布最后结果。

请各位童鞋抓住机会为自己做辩护啊 你们一句话不说搞得我很没面子丫
准备这次公开庭审很花时间的:Q  我可是充分尊重你们的咩 快来发言 沉默不值得发扬


[ 本帖最后由 himolly 于 2009-5-17 18:58 编辑 ]
作者: bleach    时间: 2009-5-17 14:40
此帖的唯一亮点,就是那每张图的批注!:tx:
作者: DeathWind    时间: 2009-5-17 14:44
本帖最后由 k40347478 于 2012-5-7 06:55 编辑

我承认
身为斑竹,盖高楼
实在不该
我错了~
请处置吧。




作者: z_moon    时间: 2009-5-17 14:46
本帖最后由 k40347478 于 2012-5-7 06:55 编辑
原帖由 DeathWind 于 2009-5-17 14:44 发表
我承认
身为斑竹,盖高楼
实在不该
我错了~
请处置吧。



:tx: 杖打80大板,或者插小菊花?~!





作者: 十时墨    时间: 2009-5-17 14:51
不知情的情况下犯错可以辩解为“不小心”
在知情的情况下再犯就成了“故意”

不知道当有人说“这帖要锁了”后继续回复的人当时的心态是如何的
可是,可以清楚一点:
明知故犯

暂时,作为主审的对整件事的看法就这样。继续保留对被起诉六人(个人)的看法与态度。
作者: Answer    时间: 2009-5-17 14:53
单纯的围观 5#的建议甚好 嘿嘿
作者: DeathWind    时间: 2009-5-17 14:54
原帖由 z_moon 于 2009-5-17 14:46 发表



:tx: 杖打80大板,或者插小菊花?~!


:lol 我死了
作者: 浦原喜助    时间: 2009-5-17 15:51
承接各类咨询
详情M谈
作者: Answer    时间: 2009-5-17 16:05
奇怪中 众被告呢
の浦原店長丿是店长MJ莫非
作者: 水生花_shl    时间: 2009-5-17 16:10
哎~~来凑热闹结果发现我也得出场。。。

恩恩~~其实那个什么。。。呃,这个事情吧。。。他是这个样子滴。。。

哎呀。。。反正。。。其实。。。

:Q :Q 你们看着判啦~~:Q
作者: 紫夜幽悠    时间: 2009-5-17 16:24
原帖由 Answer 于 2009-5-17 16:05 发表
奇怪中 众被告呢
の浦原店長丿是店长MJ莫非



此乃山寨店长是也!::tx:

附:正版店长语录
浦原喜助16:20:32
法官大人
庭上有人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作者: himolly    时间: 2009-5-17 16:31
原帖由 紫夜幽悠 于 2009-5-17 16:24 发表



此乃山寨店长是也!::tx:

附:正版店长语录
浦原喜助16:20:32
法官大人
庭上有人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看得我好欢 陪审员浦原喜助
你可以进行申诉 大家言论自由 辩论自由嘛
作者: 紫夜幽悠    时间: 2009-5-17 16:33
原帖由 himolly 于 2009-5-17 16:31 发表

看得我好欢 陪审员浦原喜助
你可以进行申诉 大家言论自由 辩论自由嘛


店长大人,出现吧!:tx:
作者: 水生花_shl    时间: 2009-5-17 16:34
标题: 回复 13# 的帖子
貌似这个PY不是那个PY吧。。。
作者: himolly    时间: 2009-5-17 16:41
原帖由 水生花_shl 于 2009-5-17 16:34 发表
貌似这个PY不是那个PY吧。。。

当然:tx:
陪审员浦原 代号店长 行动名八卦社副社长
记忆力好 人品好 帅气有活力 能力技能堪称一流……滔滔不绝
不行了 此话题打住 公诉员要保持公正冷静
作者: 紫夜幽悠    时间: 2009-5-17 16:43
原帖由 himolly 于 2009-5-17 16:41 发表

当然:tx:
陪审员浦原 代号店长 行动名八卦社副社长
记忆力好 人品好 帅气有活力 能力技能堪称一流……滔滔不绝
不行了 此话题打住 公诉员要保持公正冷静



此时,婧婧你应该打上大绿护卫队的旗号!:tx:
作者: himolly    时间: 2009-5-17 16:48
原帖由 紫夜幽悠 于 2009-5-17 16:43 发表



此时,婧婧你应该打上大绿护卫队的旗号!:tx:  


这样的话会被大绿讨厌的:)  不要做花痴啊 不想被讨厌啊
捂脸
作者: 紫夜幽悠    时间: 2009-5-17 16:56
原帖由 himolly 于 2009-5-17 16:48 发表


这样的话会被大绿讨厌的:)  不要做花痴啊 不想被讨厌啊
捂脸



怎么可能捏?!:$
作者: 冰溦瑛凝    时间: 2009-5-17 17:00
:hug: 我真的不知道盖高楼要被罚,
以为只是斑竹到了锁下就好了T T
不过,
我服从处置,
表封ID就好了……
作者: の浦原店長丿    时间: 2009-5-17 17:12
我第一次打的时候是199楼的说~~结过提交完变成201了......
后来么事偶错啦~~~~
作者: 浦原喜助    时间: 2009-5-17 17:45
原帖由 himolly 于 2009-5-17 16:41 发表

当然:tx:
陪审员浦原 代号店长 行动名八卦社副社长
记忆力好 人品好 帅气有活力 能力技能堪称一流……滔滔不绝
不行了 此话题打住 公诉员要保持公正冷静


公诉人不要这样
被告人は见た!

还有你倒是说说看行动名是什么
作者: himolly    时间: 2009-5-17 17:50
原帖由 浦原喜助 于 2009-5-17 17:45 发表


公诉人不要这样
被告人は见た!

还有你倒是说说看行动名是什么

是的 我应该克制(看嘛 生气啦:Q ) 御免!
行动名就是组织行动名称的代号啊 就是那个哟:L  你自己看嘛
详细的问社长啊
作者: 过路狮子    时间: 2009-5-17 17:57
我就说水区块淹没了 :)  原来还有LZ鬼头这样的明眼人 PS 真正的店长出现了 那个大胸部 :)
作者: DeathWind    时间: 2009-5-17 18:33
服从处罚~
别的就不说了。

另外,我不是有意的。
作者: 英杰    时间: 2009-5-17 20:23
啊?不好意思啊!我认错来了!:L
刚刚回来就遇上这样的事~
只是很长时间没来了,所以版规有点忘了!
对不起各位版主了。
请按版规处理吧!
麻烦了!
作者: の浦原店長丿    时间: 2009-5-17 21:30
对不起各位版主   我错了啦~~~~~~~~:Q
不要封我ID行不~~~~~~~
作者: prxbobo32    时间: 2009-5-17 21: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の浦原店長丿    时间: 2009-5-17 21:40
恩恩恩~~~~~~话说 版主好歹吱一声呢~~~~心里现在晃晃的
作者: himolly    时间: 2009-5-17 21:44
吱——
顺便多吱几声 吱——吱——
请耐心等待 目前正在合议
作者: 十时墨    时间: 2009-5-17 21:45
处理讨论中.
鉴于被起诉人认罪态度良好,现讨论酌情减轻处罚.
作者: bleach    时间: 2009-5-17 22:37
啊,啊,啊。麦克风声音小了。[attach]13310[/attach]

啊,啊,啊。正好![attach]13316[/attach]

呃,先生们,女士们。 Ladies and gentlemen!

现在由在下对与案者六名做以下陈词。

の浦原店長丿——三入危楼,不顾人身安全,以身犯险,勇气可嘉!鉴于知错便悔,态度较好。处以爆菊之刑![attach]13311[/attach]

DeathWind——身为版主,冒险闯入危楼,虽及时撤离,但留迹危楼,处以内部刑罚【请点我】[attach]13315[/attach]!

冰溦瑛凝——知法犯法,不仅没有督促其他版友,2入危楼,微有藐视水区版规之嫌。处以插菊之刑![attach]13312[/attach]

水生花_shl——扇小扇藐视水区版规。处以80大板![attach]13313[/attach]

英杰——三入危楼,漠视版规,处以爆菊之刑,并请熟读各区版规,莫有下次【忘记】!

michael555——知法犯法,藐视版规。处以插菊之刑!


[attach]13314[/attach]吾乃公正严明的审判长!

对于危楼,处罚如下。删除200楼以后楼数!

钦赐![attach]13317[/attach]

作者: 紫夜幽悠    时间: 2009-5-17 22:40
UP UP UP!!!!
强烈要求放出行刑全过程:$

作者: の浦原店長丿    时间: 2009-5-17 22:41
原帖由 紫夜幽悠 于 2009-5-17 22:40 发表
UP UP UP!!!!
强烈要求放出行刑全过程:$  

の浦原店長丿 三入危楼,不顾人身安全,以身犯险,勇气可嘉!鉴于知错便悔,态度较好。处以爆菊之刑!
=   =
救命啊~~~~~~~~~ !!!!!~~~
作者: himolly    时间: 2009-5-17 22:42
同楼上 同要求
要求全程无码 :tx:
作者: の浦原店長丿    时间: 2009-5-17 22:44
原帖由 himolly 于 2009-5-17 22:42 发表
同楼上 同要求
要求全程无码 :tx:

原来你也是这种人~~~~~~
555555~~~boy~~~~快来救我!!!
作者: dkangel    时间: 2009-5-17 22:44
啊。。。亲爱的亲们。。。要和谐啊和谐。。。
作者: himolly    时间: 2009-5-17 22:48
原帖由 の浦原店長丿 于 2009-5-17 22:44 发表

原来你也是这种人~~~~~~
555555~~~boy~~~~快来救我!!!

天地良心 我是有正常取向的成年人:tx:
作者: DeathWind    时间: 2009-5-17 22:58
为何只有我有链接?!
:P
作者: bleach    时间: 2009-5-17 23:01
原帖由 DeathWind 于 2009-5-17 22:58 发表
为何只有我有链接?!
:P


:tx: 因为只有你被全程了。
作者: DeathWind    时间: 2009-5-17 23:02
原帖由 bleach 于 2009-5-17 23:01 发表


:tx: 因为只有你被全程了。


强烈要求他们都全程!:P
作者: bleach    时间: 2009-5-17 23:05
原帖由 DeathWind 于 2009-5-17 23:02 发表


强烈要求他们都全程!:P


:tx: 我把处刑权利交给你!你给他们个全程,DV带记得上交!
作者: DeathWind    时间: 2009-5-17 23:35
原帖由 bleach 于 2009-5-17 23:05 发表


:tx: 我把处刑权利交给你!你给他们个全程,DV带记得上交!


上诉
要求所有人处于爆菊刑


重新开帖
作者: z_moon    时间: 2009-5-17 23:37
原帖由 DeathWind 于 2009-5-17 23:35 发表


上诉
要求所有人处于爆菊刑


重新开帖


:tx: 你播全程咱就开新帖~
作者: 十时墨    时间: 2009-5-18 09:00
:tx: 要求全程无格无剪辑的...
作者: 过路狮子    时间: 2009-5-18 09:11
无任何艺术渲染 真是的纪录片 :)
作者: 冰溦瑛凝    时间: 2009-5-18 12:47
标题: 回复 43# 的帖子

小风啊……
你就饶了凝儿吧……

作者: yoliw    时间: 2009-5-18 15: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水生花_shl    时间: 2009-5-18 15:21
标题: 回复 43# 的帖子
:Q :Q :Q 偶被打了80大板哎·~还要爆菊花。。。不要不要·~
作者: 英杰    时间: 2009-5-18 21:02
英杰——完全藐视水区版规,其罪不轻。处以爆菊之刑!


虽然我不清楚爆菊之刑是什么意思?
但是在这里我有个问题!
我没有『完全藐视水区版规』!
只是不清楚『忘了』版规了,并没有完全藐视的意思!
我是违反了版规,并且『其罪不轻』我也同意!
希望管理员和版主能重新改一下这条。
谢谢!
作者: bleach    时间: 2009-5-18 21:56
原帖由 英杰 于 2009-5-18 21:02 发表


虽然我不清楚爆菊之刑是什么意思?
但是在这里我有个问题!
我没有『完全藐视水区版规』!
只是不清楚『忘了』版规了,并没有完全藐视的意思!
我是违反了版规,并且『其罪不轻』我也同意!
希望管理员和版 ...



对于你提出的没有『完全藐视水区版规』,我重新看了你回复193#的帖,你所指的不怕也深刻明白其意义,对于我写的『完全藐视水区版规』收回,更正为【漠视版规】。

之所以说你漠视版规,因为你强调你很长时间不来,并且对新版规不熟悉,虽然你不熟悉,但也未见你去看或者去试着熟悉,我想,这应该可以将你的行为称为【漠视版规】吧?

作者: michael555    时间: 2009-5-19 13: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白vs银    时间: 2009-5-19 14:46
这``又是些什么东西?
作者: 英杰    时间: 2009-5-19 21:32
标题: 回复 51# 的帖子
恩,这个我承认了~
版规我会去好好看的,这次麻烦管理员和版主了!
不好意思!
作者: michael555    时间: 2009-5-19 22: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十时墨    时间: 2009-5-20 07:39
原帖由 michael555 于 2009-5-19 22:09 发表

超级搞笑版水帖,,顶


这位同志,请注意您的用语。
此帖并非水帖,也不是在搞笑。
倘若您觉得上述的处罚于您来说是搞笑的话,那么在下就正式的向上头申请认真的处罚。
注意,是认真的,绝对不会再搞笑。
如果这是您的希望的话。

好吧,俺承认俺是生气了。
哼哼,还搞笑,还水帖呢~要认真的吗?俺陪你继续玩吧!
作者: michael555    时间: 2009-5-20 09: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水生花_shl    时间: 2009-5-20 10:12
弱弱的问一下。。。打板子和爆菊花哪个更严重哇~~
作者: 朽木绯真    时间: 2009-5-20 11:45
原帖由 水生花_shl 于 2009-5-20 10:12 发表
弱弱的问一下。。。打板子和爆菊花哪个更严重哇~~

当然是打板子严重……

好孩子要选取爆菊花……:tx:

……………………………………………………

好久没来观望……竟有这等好戏……

PS:版规要牢记呀……同志们
作者: 过路狮子    时间: 2009-5-20 11:46
LS是蓝大 :)
作者: 朽木绯真    时间: 2009-5-20 11:50
以为店长数量增多了……

没想到蓝染也变多了……:tx:

在我心里 蓝大只有一人堪当此任 那就是伟大的月亮大

[ 本帖最后由 himolly 于 2009-5-23 22:28 编辑 ]
作者: z_moon    时间: 2009-5-20 12:05
原帖由 朽木绯真 于 2009-5-20 11:50 发表
以为店长数量增多了……

没想到蓝染也变多了……:tx:



copy版店长是不少,不过正版就一个~

我咋就米瞅见蓝染多了捏。

要说咱论坛最萌效的蓝染不就是白门的那只咩~

作者: gth9046    时间: 2009-5-20 21:39
这个 200贴
不小心能误入
作者: 水生花_shl    时间: 2009-5-21 13:24
标题: 回复 59# 的帖子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Q :Q :Q
作者: 紫夜幽悠    时间: 2009-5-21 15:06
原帖由 朽木绯真 于 2009-5-20 11:45 发表

当然是打板子严重……

好孩子要选取爆菊花……:tx:

……………………………………………………

好久没来观望……竟有这等好戏……

PS:版规要牢记呀……同志们


熊扑真真!推倒~:tx:


原帖由 水生花_shl 于 2009-5-21 13:24 发表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Q :Q :Q



:tx:为什么哦?

你可以去试下,哪一个受创面积比较大哟~~:$

:( 也就是那点和面的关系嘛。


[ 本帖最后由 紫夜幽悠 于 2009-5-21 15:08 编辑 ]
作者: 十时墨    时间: 2009-5-22 08:28
:tx: 扑倒真真~~亲爱的~~俺想你了~~
作者: 水生花_shl    时间: 2009-5-22 08:30
标题: 回复 65# 的帖子
呃。。。我画圈圈去。。。:Q
作者: 朽木绯真    时间: 2009-5-23 15:50
:tx: 接住扑过来的ZZ美人、悠悠美人、小魔美人……

压倒…………吼吼吼…………[真的真的很想压倒呀,神哪,成全我这罪人吧]

——————————————————————————————————————————————

PS:白门那只很让人向往哪……

白门另一只也让人向往……

:dai: 为何觉得白门三只都很让人向往TAT…………


再PS:水生花同学:悠悠美人替我解释了……:tx:

[ 本帖最后由 朽木绯真 于 2009-5-23 15:54 编辑 ]
作者: 英杰    时间: 2009-5-23 21:31
那啥啊,问一下,爆菊是什么啊?

好孩子就不要追问啦

[ 本帖最后由 himolly 于 2009-5-23 22:26 编辑 ]
作者: himolly    时间: 2009-5-23 22:34
原帖由 朽木绯真 于 2009-5-23 15:50 发表
:tx: 接住扑过来的ZZ美人、悠悠美人、小魔美人……

压倒…………吼吼吼…………[真的真的很想压倒呀,神哪,成全我这罪人吧]

——————————————————————————————————————— ...

不能纯表 但是可以附和
其实选择是件痛苦的事情 特别是在难以取舍的时候
绝对不要想歪 我不想被任何一个讨厌 我只是很单纯的仰慕着
ps:默默仰慕也是件痛苦的事情啊

作者: 过路狮子    时间: 2009-5-23 22:47
白门是什么玩意 :)  PS : 英杰 你知道千年杀么
作者: 朽木绯真    时间: 2009-5-24 12:01
亲爱的小婧婧……有的时候需要表白……

扑倒婧婧……
作者: flyingtime    时间: 2009-5-25 22:46
黑茉莉?2  好耳熟···
作者: 朽木白叉    时间: 2009-5-28 10:26
版规严谨。。有点SHJ德风范。。。呵呵:tx:
作者: 姬黎夕    时间: 2009-5-30 03:41
哦哦~~~~~看来以后灌水要注意点咯~~~~~~~~:lol
作者: himolly    时间: 2009-5-30 22:12
好孩子要表扬 坏孩子就要接受惩罚啊:tx:
作者: werno1    时间: 2009-6-8 23:46
观看了全程庭审录象 首先:本人对被爆菊的各位身心上受到的极大创伤表示同情
                   其次:如果还有下次 本人不介意为各位小受受同学寻猛男N名 以备
                         黄瓜紧缺之不时之需 此事版版可记在备忘录上:tx:  
                   再次:某帖已经100+了 大家来盖啊 我N久没来了 希望亲
                         眼目睹200层摩天大楼的诞生(PS:被诱惑踩地雷致死的
                         本人概不负责:t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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