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华 发表于 2010-7-26 16:20:55

本帖最后由 月华 于 2010-7-26 16:22 编辑

一个不了解人棍含义的人,回复了一个:“人棍是没手没脚吧,蓝染只是变成类似幽灵的东西手脚还在”
然而得到回复的却是:“你眼睛不对还是身上有屎?没看清楚了再出来放屁,这里说的是人棍王而不是人棍,不懂自己百科去”
另一人看不惯这种喷子言论,结果反被骂作多管闲事

LZ你以上的行为,搁到哪里都是要重罚的,都不需要翻什么版规
版主在转移帖子分类时的失误乃至之后面对你的无理取闹时的不作为,不是你可以觉得有理的借口

lyy109 发表于 2010-7-26 16:24:01

ishidayame 发表于 2010-7-26 16:30:51

本帖最后由 ishidayame 于 2010-7-26 16:33 编辑

唉~~
自从来论坛看到过的。。。
比辩论帖还激烈的。。。

我说你们都消消气吧~~{:1_168:}
论坛里还经常可见的斑竹想想就那么几个了。。

LZ不能因为论坛缺少管理,就可以把这么水的帖子发到讨论区啊!
所谓没有警察,可是法律还在嘛~~该遵守还是要遵守的。。。
不应该埋怨你犯法了警察突然跳了出来,但在之前却没有进行普法教育是吧~~
还有就是,H斑竹确实是很严肃的斑竹,所以和LZ什么挑战权威没什么关系。。。
警告这个我也有过。。连个三楼两楼的。。。LZ连了七楼也不算亏了。。。

还有就是我个人认为哦~~
LZ你要怎样做人都是你自己的事情哦~~但是骂人总归是不好的。。。说,我们要做一个文明的人是吧~~
但是既然都允许你骂人了。。。就自然也允许看你骂人不爽的人的存在是吧~~
版规种种,说实话到现在也没有看过。。。但是目前为止违反的也就那么一两条??

还有就是这个论坛。个人认为这个论坛还是很不错的~~
虽然最近曾经那么活跃的人有几个不见了。。
一些新进来的人(头像什么。。乱发帖种种。。。)什么的不想多说。
但是论坛就是如此,并不是这个论坛有多么牛,论坛的斑竹就该有多么牛,而是每个论坛都要有点秩序。

还有就是,LZ您说的什么这个ID还不稀罕。。什么等级低。。。
其实这都是双方面的。你看不上这个论坛,这个论坛同样离开任何人都能继续下去。论坛并不是为了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而存在的。。。也不可能留住所有的人。。。

总而言之,LZ要想待下去,为什么不心平气和呢?
大家都和和气气的挺好啊~~何必非吵架不可呢?

PS:骂人还如此高调~~莫非LZ的偶像是李敖??{:1_172:}

lyy109 发表于 2010-7-26 16:42:37

月华 发表于 2010-7-26 16:57:49

我纯粹是追着这个从我管理的讨论区转来的贴来的,对你和超版之间有关那些转区分类的破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因为这贴不是我转的,我只对你10-13L间的那些言论有兴趣,你和超版之间对于转区分类的认识的偏差和你无理谩骂了两个人这两件事之间一点关系都没有,对于无端谩骂他人的行为你有道歉了么?我只看到你试图修改10L的言论好让人觉得你没有攻击你想骂的那个人,你在29L的态度更让人觉得你修改10L的用意不是对被你无端谩骂的人道歉,而是自己在大发慈悲。当然如果你和被你无端谩骂的两个人有私下的道歉,那当我什么都没说

lyy109 发表于 2010-7-26 17:09:09

lyy109 发表于 2010-7-26 17:20:43

月华 发表于 2010-7-26 17:31:21

本帖最后由 月华 于 2010-7-26 17:34 编辑

笑话,我做什么和事佬?这种歪帽子用不着急着给我戴,我就和11L那个被你莫名其妙地就骂了的人一样,看到无理的喷子言论就想叫人闭嘴而已,当然,我是来晚了点,至于我的话会不会让你和超版之间的矛盾更激化或者搅混水,我只能说你未免太低估你自己和超版的理解能力了

lyy109 发表于 2010-7-26 17:43:26

lyy109 发表于 2010-7-26 17:51:57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人棍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