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time 发表于 2007-2-14 17:55:17

毒王'熊猫烧香作者李俊抓捕实录

毒王'熊猫烧香作者李俊抓捕实录

2006年底,“熊猫烧香”开始在我国互联网上肆虐.这是国内制作计算机病毒的第一案,公安部十一局和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黄洪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湖北网监部门不惜一切代价,拿下此案.
  省厅:电脑专家会诊锁定李俊

  1月31日下午,省厅抽调武汉、宜昌、荆门等地6名网监精英、特地从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赶来的1名专家和仙桃网监大队全队人马齐聚省公安厅,对该案进行专案研讨.

  在网监总队统一部署下,仙桃网警运用多种网络技术手段和侦查手段,获取了犯罪嫌疑人“武汉男生”的身份信息.“武汉男生”又名“小俊”,男, 25岁左右,身高1.75米,网名为“DAVE”.根据“小俊”上网账户资料,警方将目标锁定在一个叫做罗某的人,此人居住在武汉市关山某居民楼.

  专班人员现场发现,此地为一出租屋,罗某租住在第二层右边的一个三居室,房主称,此屋由罗某于2006年2月租下,现住有罗某、其女友,以及一个被其称为“师傅”的人.根据房主的描述和警方掌握的嫌疑人照片,专班人员确定,罗某的师傅就是“小俊”.

  租住屋:蹲守民警逮住李俊

  李俊的弟弟李明回忆说,哥哥是在回租住屋时,被蹲守的民警抓住的.

  今年1月7日,李俊到武昌火车站迎接回汉的弟弟李明,并将李明安顿在关山马家庄的租住屋中.租住房原本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系李俊与一罗姓初中同学合租的,罗在电脑城打工,负责装机.李俊每月承担房租200元.

  李明回忆,此后一周,哥哥李俊很少回租住屋,只是偶尔几次打电话给李明,请李明到路边小餐馆吃饭.父母的健康是两人谈论最多的话题,“我们很少谈有关电脑的事,哥哥认为我电脑水平太低,不配与他交谈”.

  李明打听李俊在干什么时,李俊总是说:在电脑城打工.偶尔有一次,李明谈到在网上作恶多端的熊猫烧香病毒,请教预防此病毒的方法时,李俊哼了哼,说此病毒没什么,让李明多吃菜,少说话.

  李明在武昌玩了一个星期后,回到新洲阳逻家中.

  2月3日16时许,李明从家中赶到李俊租住屋,等李俊回来.谁知屁股还没坐热,几名民警冲进屋内,将李明带到派出所.

  17时许,警方从侦查中获悉,犯罪嫌疑人要潜逃外地!网监总队立即向武汉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各个进出口岸发出协查通报.

  19时许,从在出租屋蹲点守候的工作组传来消息,回出租屋取东西准备潜逃的李俊被当场抓获.随后,李明在派出所看到被抓获的哥哥李俊.

  李明后来被放出.他说,4日,民警找他父母调查时,他才晓得哥哥涉嫌制造“熊猫烧香”病毒.

  查获的书装了一辆农用车

  与李俊接触过的众多电脑爱好者均说:“李俊爱好电脑到了痴迷的地步!其玩电脑的技术属大师级水平!”

  李明也表示,哥哥很爱学习.李俊租住屋有一台台式电脑,另有一张床.屋子里最多的就是有关电脑的书籍,地上、床上堆着近千本有关电脑编程、计算机英语、网络技术的书,“转个身都难”.

  李明说,李俊被抓后,民警叫来了一辆农用车,才拉走这些电脑书.

  李俊的朋友也证实,李俊是自学成才,其电脑方面的技术,大部分是看书自学的,“他常常对着书本摆弄电脑几小时,不知疲倦.”

  儿时李俊

  小时最爱摆弄机械

  李俊父母回忆,“小俊很内向,但爱动脑动手,对世界充满了好奇.”

  小时候的李俊沉默寡言,常常整天趴在地上观看小虫小草,“目不转睛,一看就是半天,还提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

  四五岁时,李俊爱上了玩积木及拆卸家中的小机械.

  李爸爸说,李俊将家中的收音机、闹钟、手电筒等凡是能拆开的物品,拆成一个个零部件,歪着脑袋观察每个零部件,然后将零部件重新组装起来,恢复原样.如果闹钟再次走动或收音机能发出声音,李俊会拍手大笑,自个儿庆祝半天.

  当时,父母认为李俊是当科学家的料,虽然家中东西被其拆坏了不少,但很少责怪他,“科学家小时候都是这个样的”.

  李俊上小学后,就学会了摆弄电器,家中电器的保险丝烧了,电灯不亮了,电风扇不转了,不用请人修,李俊就能搞定.

  从小到大,李俊都爱养狗

  李俊很爱养狗,遛狗.

  其父母称,从小学时起,李俊就爱上了养狗.这么多年来,李俊养过不下10条狗,并且给每条狗都取了很亲昵的名字,每天放学回家,他都会带着狗四处晃荡.

  前年,李俊高价购买了一条牧羊犬;去年,李俊养了一只可卡狗,取名为“皮皮”.李俊常常一人牵着爱犬,在傍晚时,行走在林阴道上沉思着什么.

  李俊离开武汉外出时,总要托人照顾他的爱犬,反复叮嘱受托人要细心.

  李俊认为狗是有灵性的动物,“哲学家都喜欢狗”.

  李俊被民警带走后,“皮皮”被弟弟李明带回阳逻家中.

  李俊涉嫌四宗罪

针对此案,互联网资深法律专家——湖北中山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称,“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涉嫌四宗罪,但也可能会有合并判决.
  据介绍,刑法讲究定罪和量刑,定罪是定性,像“熊猫烧香”制作者李俊这种情况即窃取信息,又破坏计算机系统,有可能会定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再加上传播病毒,并窃取财富,又涉及了“盗窃罪”;并且,“熊猫烧香”病毒在窃取用户游戏账号或者QQ号后会导致原使用者无法使用,可能会涉及“侵犯通讯自由罪”.

  至于“熊猫烧香”作者李俊究竟会判什么罪,张国振认为,刑法讲究“重罪吸收轻罪,结果吸收目的”的原则,也就是说可能会有合并,要看哪种罪的危害最大,可能就会判哪种.

消息原载《武汉晨报》



熊猫烧香作者落案后的忏悔

转自熊猫烧香作者在仙桃市第一看守所编写的熊猫烧香专杀工具


各位网友:
    你们好!我是熊猫烧香的第一版作者.
    我真的没有想到熊猫烧香在短短的两个月竟然疯狂感染到这个地步,真的是我的不对,或许
真的是我低估了网络的力量,它的散播速度是我想不到的!对于所有中毒的网友,企业来说,可能
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我对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很对不起!
    我要解释一些事情,有人说熊猫烧香更改熊猫的图标是我在诋毁大熊猫!这里我要解释下,这
是绝对没有的事情,完全是出于这个图片比较让我个人喜欢,才会用的!
    还有关于变种,我写这个的初衷也是这个,纯粹是为了编程研究,对于出了这么多变种,我是
根本想不到的,这个责任也不全是在我的!还有人说熊猫病毒写出来是商业目的!这个完全是无稽
之谈.我在这里承诺,本人是绝对没有更新过任何变种!
    关于中毒后的一些错误,有人中毒后会有蓝屏,无声,卡死,文件丢失这些现象!蓝屏和死机的
原因很多可能,熊猫的主程序是不会造成电脑死机或蓝屏的,更不会把别人里面的文件弄丢失!
    还有人说我是个心理变态,我在前面已经说了,感染的速度,变种的数量是我所料想不到的.
还有,我写这个病毒的初衷完全是为了编程研究.对于这个评论,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最后就是关于我的身份,大家不要再猜测我是谁了,15岁的武汉男生也好,是个女的也好,某
公司老总也好,杀毒厂商也好,光是新闻的评论,网友的臭骂已经让我后悔之极了!希望熊猫病毒
不要再成为炒作的娱乐新闻,不要再出任何关于熊猫新闻和评论!希望安全软件公司,不要吹嘘,
相互诋毁,相互炒作,尽力做出让人们信赖的好安全软件!谢谢大家!
    这是我写的一个专杀程序,肯定是比不上专业级的杀毒软件了,但是我想这是我最后能给大
家做的事情了.
    熊猫走了,是结束吗?不是的,网络永远没有安全的时候,或许在不久,会有很多更厉害的病毒
出来!所以我在这里提醒大家,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并不是你应该注意的,而是你必须懂得和去做
的一些事情!
    再一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我发出这个专杀,愿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熊猫烧香的作者
                                             2007年2月9日于仙桃市第一看守所

邪魔ノ天使 发表于 2007-2-14 18:12:12

本帖最后由 himolly 于 2012-5-18 13:43 编辑

:'( 怨……那作者……某的小电……









4181098 发表于 2007-2-14 21:08:48

本帖最后由 k40347478 于 2012-5-7 06:00 编辑

这B最可笑的是到了监狱里  还得自己帮人家编杀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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