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 发表于 2007-1-18 01:12:59

土枪肇事前已入校一周 江西一16岁少年被同学枪击头部毙命赔偿事宜仍未谈妥

本帖最后由 himolly 于 2012-5-18 14:03 编辑

  □晨报特派记者沈聪江西宜春摄影报道
  一把自制“土枪”,被当作玩具在同学间炫耀,结果酿成惨剧。日前,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发生了一起校园枪击案。一名16岁少年被同学枪击头部,后抢救无效身亡。目前死者家属与校方尚未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
  死者名叫程良,就读于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机电系模具专业06级3班,家住宜春市南庙乡南庙村。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被校方暂时安置在宜春市区的一所宾馆内。在宜春市,晨报记者见到了死者的母亲王艳玲及舅舅王小勇,了解事情经过。
  事情发生得十分突然。1月11日下午两点,程良的父亲程学文及母亲王艳玲接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电话,通知他们赶到市区,“当时电话里也没说明是什么事,只是叫我们快来”。赶到宜春市人民医院,看到正接受急救的程良,他们才得知儿子出了这么大的事。“当时孩子躺在床上,话也说不出。”回忆起当日,王艳玲不禁有些哽咽。在抢救了一天两夜后,程良在1月13日凌晨死亡。9点钟尸体被转移到殡仪馆。
  程学文等人通过警方了解到,肇事者是程良的同班同学黄乐。1月11日午间休息时,黄乐及另外4名同学在教室玩耍。期间黄乐拿出一支“枪”,演示给大家看。黄乐扣了几下扳机,枪声并未如愿响起,也许是放松了警惕,也许是出于懊恼,他鬼使神差地向坐在一旁的好朋友程良的脑袋又开了一枪。伴随着沉闷的响动,子弹从后者的太阳穴穿过,他应声倒下。死者家属透露,事情发生后,在场的同学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校方,而是自发将程良送到宜春市人民医院。直到医务人员因程良所受的是枪伤而报警,校方才得知消息。记者采访了多名该校学生,证实了事件的大致经过与上述并无严重出入。该校学生同时表示校方已告诫他们不要对外宣传。个别学生甚至对记者说“不要问了,再问也不会告诉你”。
  死者家属通过警方得知,黄乐使用的凶器是一把民间自制的“土枪”,属于明令禁止民间携带的物件。该枪械的来源已查明是通过一名周姓校外人员流入黄乐手中。目前警方已将黄乐及该名周姓男子控制住,进行进一步调查。黄乐的母亲曾在11日当晚来到医院,带给程良家属一些慰问品及200块钱,事后便再也没有出现。王艳玲通过校方寻找对方未果。据了解,黄乐是丰城人,距离宜春有40多公里路程。王艳玲表示,程良生前与黄乐关系不错,黄还在去年10月来程家吃过饭。
  目前,程良家属已与校方进行了多轮谈判,但尚未达成一致。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责任的归属。职业技术学院方面认为此事件主要责任应该归于黄乐一方,“学校说他们的责任只占15%”,王小勇说。对于这一说法,程良家属认为学校作为教育场所,没有起到监督作用,有学生携带违法枪械在校内“炫耀”了一周竟然没有发现,应该负主要责任。
  在赔偿金额上双方也存在严重分歧,校方起初提出赔偿10万元,遭到拒绝。死者家属通过咨询律师,得到的参考赔偿金额为35万元至40万元左右。程良尚有两个姐姐在外地打工,父母以木工、务农为生,并不富裕。王艳玲表示,自己唯一的儿子小小年纪就故去,是多少金钱也不能弥补的。而且按当地习惯,女儿是不养家的,儿子将来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的变故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1月16日下午,程学文等人来到宜春市教育局诉说事件,未得到满意答复,之后又与校方在宾馆内进行新一轮交涉。至截稿时,校方提出可赔17万元,死者家属未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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